信息社会的到来比一些未来学家预测的迟到至少20
年,现在我们都感觉到了信息社会已经或正在来临,但过几年回头再看,今天也远未达到信息化。但是,大的趋势不会错,这就是由原子(Atom)时代到比特(Bit)时代的转变,也可称之为由A到B的转变。这样提有一个好处,即当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时,既非物质也非能量(维纳语)的“信息”得到空前强调。这并不是说不需要“物质”了,只是说“信息”与“物质”相比处于主导地位。
在最终意义上信息离不开物质,不存在与物质无关的信息,信息要以物质为载体才能存贮、表达、传送、发挥作用,但信息不依赖于具体的某种物质或某类物质,在一定意义上确实可以近似地认为它是独立存在的,即它所依赖的物质成份可以忽略不计。以一种物质形式存贮的信息,一方面表达着此种物质本身的性质(这是次要的,普通人通常很少关心,研究材料的工程技术人员可能比较注意),另一方面表达着其他对象的性质(这是关键)。信息与主体有关,但并不归结为主观。有关信息与能量、与物质相当性的当量换算似乎是误入歧途的。
自然辨证法界一向对新科学、新技术格外关注,当年对“信息”的讨论是有价值的,但由于时代限制,当时的讨论是以二战后期的“信息论”和“控制论”为基础的。现在还要讨论“信息”问题,背景是因特网(Internet)、虚拟现实(VR)、赛伯族(Cybernation)和全球信息一体化。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对于自然科学家可能就是一种技术,而对于社会科学工作者,它几乎就是一切。社会科学工作者更需要因特网。第一步当然就是上网,然后是讨论,接着就是参与网络的发展,以自己的行动影响、改变信息网络的发展方向和格局。自然辨证法界有得天独厚的条件,对科学与社会均有一些知识,本应有更大的作为,可惜的是目前所做工作太少,近几年来竟没有组织过一次这方面的大型研讨会,发表的文章也不多,并仅仅停留在表层。能否及时关注计算机信息网络,关系到自然辨证法研究会的生存发展,此话并不算过分。
以个人之见我们自然辩证法界可做如下几件事:
1)尽可能早日上网。上网好比当年下海,下海能了解商业社会的运作,上网能找到一种平权的感觉,以很少的人民币和卑微的身份就能更多的了解外面的世界,从而知道信息社会的运行方式。目前在北京直接拨2631或2632就可以上网,虽然速度很慢。
2)把各级研究会的工作纳入网络,由研究会出面维护一个WWW网址。这有许多好处,最终是一种省钱办大事的措施。对此本人与孔昭君、吴国盛、曾国屏等联名给研究会写过报告,但反应平淡。据说常务理事会讨论过,有人反对,除此之外也可以民间搞,并不难,但要有人资助。我们自己办的www.sinobook.com由于经费问题今年4月已经关闭。
3)开展有关信息社会、知识经济、因特网成功之历史经验、文化多样性、数字化签名法案、知识产权、网络环境下的自由与隐私等课题的研究和科学普及活动。《计算机世界报》、《中国计算机报》、《科技日报》,部分ISP与文化人,对于介绍、宣传、评论信息文明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《数字化生存》、《网络为王》、《网籍危机》及人民大学出版社的“网络文化”丛书(已有7种)都是很好的。这方面的出版物还是太少,尤其是有份量的译著,最近本人在组织“计算机文化”译丛,《大师的智慧》(OutofTheirMinds)、《超越计算》(BeyondCalculation)和《赛伯族状态》(TheStateoftheCybernation)三部书已在翻译中。此译丛力图以更宽泛的视角看待信息社会的科学技术与哲学,普及计算机科学和信息网络知识。
4)在学习、了解信息社会基本运作的基础上,承担一些与国家信息化进程、社会发展战略有密切关系的重大的课题,参与中国乃至世界赛伯空间(Cyberspace)的建设,为我们了解世界、为让世界了解中国做出贡献。这一工作很重要,但没有网络世界的感性经验作基础,是不行的,是要误人误国的。
5)时至今日,中国境内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,因为几大网络竟然互不相联,有时向隔壁调一个网页、发一封信还要到美国先转一圈!现在网络的国际出口太少,带宽极为有限,成为制约中国信息化的瓶颈,这是中国新一轮闭关锁国的象征,对此自然辨证法界要有勇气不断呼吁信息开放,要有耐心讲道理。物质开放都不怕,还怕信息开放?当然,一些人也许正是理解了“由A到B的转变”,而担心信息开放,问题是现在事实上已经开放了,收回是不可能的。在世界一体化进程中,保持特色是暂时的。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存在独立的亚洲模式(东南亚金融危机已经表明这一点),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与文化就要理直气壮。